鑫报讯 今年,省妇联将依托村级“妇女之家”,投资200万元,在全省建设200个“留守妇女阳光家园”。昨日,记者从省妇联获悉,“留守妇女阳光家园”建设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划拨,每个点1万元,共200万元,已由省财政厅下拨至各县区财政部门。
2011年,省妇联投资100万元,在全省14个市州建设了200个“留守妇女阳光家园”,为每个“留守妇女阳光家园”配备了价值5000元的文体娱乐器材,同时,建立健全了互助、服务、培训、文体活动和管理运行等工作制度,组建了生产互助、文体娱乐、子女教育、情感交流、姐妹创收等队伍。
“留守妇女阳光家园”的建设,达到了对留守妇女能力上扶技、创业上扶资、生活上扶贫、权益上扶助、精神上扶志的目的,为帮助留守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,得到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普遍认同。
据介绍,各县区妇联将按照省妇联要求,统一为每个点配备1万元的硬件设施。其中,5000元用于购置“留守妇女阳光家园”所需的广场音响、腰鼓等文体娱乐器材;2500元用于购置“留守儿童之家”所需的篮球、足球、排球、羽毛球拍、羽毛球、象棋、跳棋、单人跳绳、图书;2500元用于购置“妇女之家”所需的便携式扩音器。
(责任编辑:鑫报)